為什麼手機店要求未成年禁止入內:“規避企業風險”。賣給未成年手機目前並未違反我國任何強行性法律,即企業及其經營者不會受到任何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但是,出售手機給未成年人存在如下民事法律風險。在我國,16歲以下的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僅能進行簡單的民事行為,處分小額資產。其未經法定監護人同意進行大額資產交易,處分大額資產的行為,一般會構成無權處分而造成合同可撤銷。一般來說手機價值較大,16歲以下的人購買手機的行為會被認為是大額資產的交易行為,如果沒有經過其法定監護人的同意,則該交易行為可能會被認定為可撤銷,從而造成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