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宏城市的說法,隻有化學方程式的說法。
化學方程式,也稱為化學反應方程式,是用化學式表示化學反應的式子。化學方程式反映的是客觀事實。因此書寫化學方程式要遵守兩個原則:一是必須以客觀事實為基礎;二是要遵守質量守恒定律。用化學式(有機化學中有機物一般用結構簡式)來表示物質化學反應的式子,叫做化學方程式。化學方程式不僅表明了反應物、生成物和反應條件。同時,化學計量數代表了各反應物、生成物物質的量關係,通過相對分子質量或相對原子質量還可以表示各物質之間的質量關係,即各物質之間的質量比。對於氣體反應物、生成物,還可以直接通過化學計量數得出體積比。書寫步驟以 受熱分解的化學方程式為例:第一步:寫出反應物和生成物的化學式。 第二步:配平化學式。 第三步:注明反應條件和物態等。
第四步:檢查化學方程式是否正確。[1] 化學方程式反應條件1.熱化學方程式寫反應條件。一般的在等號上方標記Δ。配平係數也可以不是1,可以是分數或者相互之間可以約分。2.常溫常壓下可以進行的反應,不必寫條件;但是題目中的實驗若有特定的條件,一律標注該特定條件。3.反應單一條件時,條件一律寫上麵;有兩個或更多條件的,上麵寫不下的寫在下麵;既有催化劑又有其它反應條件時,一律把催化劑寫在上麵。4.是可逆反應的一律用雙向箭頭表示。[1] 化學方程式箭頭與等號在專業領域的文獻中,不論無機、有機反應方程式中均使用箭頭號“→ ”來連接反應物和生成物。國外化學教科書、上海市中學化學二期課改教材(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2006年7月,姚子鵬主編)、2011-2012蘇教版化學書、上海高考的化學卷、理綜卷中也采用了箭頭號。但在多數省市的中學教學中,仍建議按照教材在書寫無機化學反應方程式時使用等號,以更好地表示反應中的“生成”與“質量守恒”含義。[1] 2013年中學階段無機反應方程式一律用等號連接反應物和生成物,有機反應一律用箭頭來連接反應物和生成物,是可逆反應的一律用雙向箭頭表示。[1] 化學方程式氣體符號與沉澱符號1. 氣體符號“↑”和沉澱符號“↓”是化學反應中生成物的狀態符號。隻有生成物才能使用“↑”或“↓”符號,使用時寫在相應化學式的右邊。2. 當生成物在常溫常壓下(通常指25℃、101.3kPa)是氣態的,才用“↑”號,如: 但還必須同時注意兩點:(1)若反應物中有一種或幾種氣態物質(常溫常壓下)則生成的氣態物質不再用“↑”號,如: (2)不論反應物狀態如何,隻要產物隻有一種物質,且是氣體時也不用“↑”。3. 在溶液中進行的化學反應,有難溶物質或不溶物質生成時,用“↓”號表示。如: 4. 若反應不是在溶液中進行的,就不存在沉澱析出現象,不能用“↓”號。如: 5. 對於金屬與鹽溶液之間的置換反應,生成的金屬單質,由於覆蓋在金屬的表麵,沒有沉澱析出,不應使用“↓”號,如: 6. 在複分解反應中,若生成物是微溶物時,應把它視為“沉澱”,標上“↓”。如:
7. 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即使是同一個化學反應,也必須要看具體情況。如硫化氫與二氧化硫氣體混合反應生成硫,不用沉澱符號,即: 當把二氧化硫通入到氫硫酸的溶液中時,溶液中出現了黃色的渾濁現象,生成的單質硫應標上“↓”,即 又如向氯化銀懸濁液中滴加硫化鈉溶液,白色沉澱變成黑色,發生了沉澱的轉化,生成的硫化銀應標上“↓”,即:
化學式在化學用語係列中,處於承上啟下的地位,前有元素符號和化合價知識,這是書寫化學式的基礎;後有化學方程式和電離方程式等,這又是以化學式為基礎的,其中如有一個化學式錯誤,則全式毫無意義,若再以這樣的錯誤化學方程式作依據進行化學計算,則錯得更遠,真可謂是“失之毫厘,差之千裏”。可見,掌握書寫化學式的要領,直接影響著其他化學用語、其他化學知識和技能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