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6-26 來源:互聯網 瀏覽量:
美國司法部(DOJ)和微軟對存儲在外國服務器上數據的爭議本周略有上升,前者將問題提交給美國最高法院。2013年,紐約地區法官命令微軟提供正在接受調查的用戶個人資料。由於數據存儲在愛爾蘭,微軟拒絕遵守。
微軟副總法律顧問霍華德指出,“美國政府沒有權力在另一個國家對一個房屋進行搜查,也不應該有權搜索海外電子郵件內容。”去年微軟終於解決了這個案子,但司法部不高興,最近已經采取了一步行動來挑戰裁決。
所采取的步驟是質疑1986年“電子通信隱私法”(ECPA)第二部分的“存儲通信法”(SCA)的實效性,這是微軟之前成功打贏電子郵件官司的@@12048@@。美國司法部正在試圖要求最高法院解釋如何將三十年前的法律適用於今天的全球互聯網。
不過,美國最高法院林奇法官建議,司法部和國會可以製定出一套全新法律,這對所有人都是有效的,而不是爭論過時的法律。我們認為立法之路也適合國家。林奇法官目前認為,
存儲在海外的數據,美國政府隻有在得到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訪問。行政部門反轉這些規定會對美國經濟中的各個行業造成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