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22 來源:互聯網 瀏覽量:
5月16日,微軟在北京舉行了媒體交流會,微軟小冰兩個多月以來以27個化名在百度、豆瓣等網絡平台發表了幾千首原創詩歌,北京晨報和信報也刊登了由小冰創作的現代詩,詩句的獨創性達到83%以上。
5月19日,微軟人工智能小冰的詩集《陽光失了玻璃窗》正式出版,這成為人類曆史上首部100%由人工智能創作的詩集。據介紹,小冰將1億用戶教會她的喜怒哀樂等人類情感,通過10個章節以詩詞形式進行了呈現。小冰的創作 “師承”1920年以來519位現代詩人的作品,經過一萬次訓練後,形成了自己的文風。微軟小冰的這本人工智能靈思詩集《陽光失了玻璃窗》詩集是出版社的編輯在經曆2,760個小時的推敲細琢後,從小冰創作的數萬首現代詩中精選出139首。
小冰的詩集目錄
在詩集的發布會現場,微軟還短暫開放了少女詩人小冰寫詩的入口,讓媒體們用自己的照片,激發小冰的詩歌創作。
微軟小冰作為人工智能,創造力不會枯竭,創作熱情源源不斷。相比於需要吃喝休息的人類創造者,微軟小冰可以很容易地進行大規模的創造生產。大規模的創造生產,也許會為人工智能的著作權帶來難題。上述詩集裏的作品,以及小冰在網絡詩歌板塊發布的作品,很顯然,小冰“擁有”這些作品的著作權。然而,這些人工智能創作的現代詩這的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嗎?在當下還是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
隨著人工智能的井噴式發展,在許多國家,與之相應的法律問題也隨之提上日程。在日本,《著作權法》將著作定義為思想和感情的創作性表現,在沒有人類參與創作的情況下,AI的作品難以界定為“思想和情感的創作性表現”,將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2016年,日本知識產權戰略總部決定擬定新法,保護AI創作文學、音樂等作品的著作權,具體而言,開發該人工智能的組織或企業將有權利要求侵權者停止擅自利用作品和賠償損失。
在今年4月舉行的法大知產力論壇上,北京市高級法院法官謝甄珂表示,目前人工智能的創作能力基本都基於機器深度學習,所使用的數據是人類灌輸給機器的,很大程度上AI的創作來源於對已有數據的重新排列組合,並非一個有意識的主體的思想表達,因此《著作權法》可能不能保護AI的著作權。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院長費安玲教授表示,在人工智能的法律問題上,應該以人為本,人工智能本身是不會和人爭利益的,應該解決的問題是人工智能的擁有者和其他的人的利益分割。
我們用著作權來保護人類智力創造的成果,明確作者與作品使用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能夠保護作者的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也有利於作品發揮社會價值,促進文化創作領域的發展。從今天媒體交流會的內容來看,微軟小冰創作的詩歌有可能不再被視為數據的排列組合,而是類似於人類的“創作”,應當將小冰的作品視為具有著作權的產物,但小冰並沒有自我意識、沒有法律意義上的主體,難以將她等同於人類來談權益,著作權所保護的精神權益和經濟權益都是人工智能所不具備的,AI的著作權是否應該受到保護、應該怎樣保護,需要謹慎而深入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