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3-03 來源:互聯網 瀏覽量:
據悉,該集體訴訟初步擬議的和解方案已於上周五晚間披露,並需要獲得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何塞市地方法院法官愛德華-達維拉(Edward Davila)的批準。根據和解方案,蘋果公司需向消費者支付每部iPhone 25美元的賠償金,這一金額可能會根據符合索賠條件的iPhone數量而上下調整,最低總支出為3.1億美元。
據了解,該和解協議涵蓋了運行iOS 10.2.1或更高版本係統的iPhone 6、6 Plus、6s、6s Plus、7、7Plus或SE的美國用戶,以及在2017年12月21日之前運行iOS 11.2或更高版本的iPhone 7和7 Plus的美國用戶。
據此前報道,有消費者稱,在安裝了蘋果公司的軟件更新,他們的手機性能受到了影響,這誤導其以為自己的手機已經接近生命周期的盡頭,需要升級換代或更換電池。不過對於消費者的指控,蘋果公司並不以為然,而是將這些問題歸因於溫度變化、高使用率等其他問題,並稱將通過軟件更新予以解決。然而,在消費者的強烈抗議之後,蘋果公司終於還是作出道歉,並將更換電池的價格從79美元下調至29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法庭文件顯示,蘋果公司否認曾從事不當行為,並了結了這起全國性案件以避免訴訟負擔和費用。該公司尚未就相關置評請求作出回應。但對於這樣的“和解”結果,消費者在本案中的代表律師稱,這項和解是“公平、合理而又適當的”。他們表示,每部iPhone 25美元的賠償“無論怎麼看都是很可觀的”,並稱其損害賠償專家認為每部iPhone 46美元是可能的賠償金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