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16 來源:互聯網 瀏覽量:
9月16日消息:北京市共享單車《指導意見》已經正式出台,要求暫停在本市新增投放共享自行車,並組織開展停放秩序整治工作。但是在《指導意見》中出現了一條“不得設置商業廣告”的內容,有些讓人摸不著頭腦。
在《指導意見》對企業運營服務要求中,有一條是“在車輛標準方麵,投放車輛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安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不得設置商業廣告”。
前麵幾個要求我們好比較容易理解,但是“不得設置商業廣告”這一條卻讓人有些意外,不知道是出於何種考慮,共享單車不允許作為廣告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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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相關部門並沒有進行解釋,也沒有說明是共享單車車身上不允許印刷和粘貼廣告,還是共享單車App上不允許出現廣告。
我們知道,商業廣告是目前共享單車一個比較重要的收入來源,我們經常會看到共享單車在App上會和淘寶、京東等電商各作推廣活動。僅僅靠租車收入很難維持共享單車的運營。
對於北京市共享單車《指導意見》,摩拜和ofo都進行了回應,但是都沒提到關於禁止設置廣告的事,也不知道這條新政策會對共享單車的運營產生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