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30 來源:互聯網 瀏覽量:
8月30日消息: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的逐步發展,現在限製進一步發展的瓶頸就成了城市配套設施的滯後,尤其是小區停車場沒有充電樁這個事兒就是個很大的問題。但北京市現在已經開始著手改變這個局麵了,要求新建小區停車場必須支持安裝充電樁。
北京市政府日前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首次對新建、既有建築的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作出量化要求。
《意見》規定,充電設施配建指標,辦公類建築不低於配建停車位的25%,商業類及社會停車場庫(含P+R停車場)不低於20%,居住類按照配建停車位的100%規劃建設,其他類公建如醫院、學校、文體設施等不低於15%規劃建設。
其中“居住類按照配建停車位的100%規劃建設”是指,每個停車位都要具備安裝條件,車主買車後就能直接安裝充電樁,不用再申請改電增容。
充電樁
而對既有小區則進行分類配建充電設施,主要是三類小區:
第一類是具有固定停車位及電源條件的小區,相關部門將督促電動車企業(含4S店)按規定組織建設私人自用充電樁。
第二類是無固定停車位、有電源條件的小區,相關部門將積極推動在小區內配建公用充電設施,簡化相應的改造建設手續。
第三類是既無固定車位、又無電源條件的小區,新規要求積極推動投放移動充電設施,並結合路側停車位施劃及電源條件,研究試點建設公用充電設施。
這一套措施下來將大幅清除新能源汽車的實際普及障礙,提升居民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積極性,希望在落實的階段能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