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7-18 來源:互聯網 瀏覽量:
北京時間7月18日消息, 2015年12月,歐盟委員會向高通發出了“異議聲明”,指控高通利用其市場的主導地位打壓競爭對手,隨後高通不服上訴。今日歐盟“綜合法院”(General Court)駁回了高通拒絕向歐盟提供芯片定價相關信息的請求,這意味著高通正麵臨著每天被罰款66.5萬美元的風險。
高通或每日被罰66萬美元(圖片來自baidu)
歐盟稱,從2009年至2011年間高通以低於成本價銷售部分型號的芯片組,以打壓競爭對手Icera,後者已被Nvidia收購。2015年12月向高通發出了“異議聲明”(statements of objections),而作為持續調查的一部分,歐盟要求高通提供更多的相關信息。但高通上個月對歐盟的該要求提起上訴,請求“綜合法院”駁回歐盟的要求。
今日,歐盟“綜合法院”院長馬克·傑格(Marc Jaeger)在判決書中稱,高通不得再拒絕回答歐盟的問題,因為該公司並未證明,歐盟的要求將導致其業務或財務處於危險之中。
早前高通表示,收集歐盟所要求的數據至少要帶來300萬歐元的成本,以及50名員工和16位外部顧問上千小時的工作時間。高通稱:“公司財務部門的核心人員必須要放棄日常工作,去翻閱至少120箱保存在一個較遠倉庫內的文件。”
對於該裁決,目前歐盟和高通均未置評。不過高通可以繼續上訴,否則就必須向歐盟提供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