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名是一種電子代碼。電子簽名由2005年電子簽名法頒布實施。電子簽名指凡是能在電子通訊中,起到證明當事人的身份、證明當事人對文件內容的認可的電子技術手段,都可被稱為電子簽名。電子簽名的用途在電子版的中秋賀卡、結婚請帖、 建築合同上簽名等。電腦,一般是指以紙質媒介和文字表現當事人所訂立合同的內容。書麵形式的最大特點在於便於保存,有據可查,發生糾紛時便於舉證。“在合同或其他法律行為必須要以特定形式來表示的情況下,現在所要求的特定形式是書麵形式”。應該說,在紙質媒介和印刷術的物資基礎上,合同終於擺脫了原始的、繁雜的程式,進化到現代的書麵和簽名時代。書麵的意義在於它既是一種形式,也代表了一種曆史;既代表了一種法的傳統,也代表了一個文明。但同樣是書麵形式在當今電子信息高速發展的今天,卻明顯地製約了網絡的應用和電子合同的締結,對於電子簽名的形式的影響同樣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