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米家”商標被判侵權賠1200萬,是碰瓷還是正當維權?

發布時間:2019-12-31    瀏覽數:
2019年末來了件大事,小米“米家”商標被判侵權賠1200萬。這件事迅速刷爆科技圈,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本文將為你梳理事件的來龍去脈。非法律專業人士,我隻是對一些大家關注的點從了解到的情況做一點分析。一、“米家”商標糾紛案

先看結果:2019年12月30日,杭州中院判決小米公司承擔1200萬元損害賠償。

據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杭州中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2019年12月30日,杭州中院對原告杭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稱“聯安公司”)與被告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小米通訊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小米科技公司”)、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京東電子商務公司”)、杭州京東惠景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杭州京東公司”)、昆山京東尚信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昆山京東公司”)、上海圓邁貿易有限公司(下稱“上海圓邁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進行宣判。

杭州中院認定,小米通訊公司、小米科技公司構成侵權,判決小米通訊公司承擔1200萬元損害賠償責任,並承擔聯安公司維權合理開支103767元,兩項共計人民幣12103767元;小米科技公司對小米通訊公司應對賠償金額中的6803767元承擔連帶責任。京東電子商務公司作為電子商務平台不承擔責任。杭州京東公司、昆山京東公司、上海圓邁公司和京東世紀貿易公司作為侵權商品銷售方,承擔停止銷售的責任,因具有合法來源,不承擔賠償責任。

判決結果是剛下來,但這場官司已經持續了2年。2017年12月,杭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安公司)將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小米公司)、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東公司)等7家公司告上了法庭,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自身的商標專用權,並連帶賠償7800萬元人民幣。

小米“米家”商標被判侵權賠1200萬,是碰瓷還是正當維權?(1)

聯安公司是第10054096號商標的商標權人,該商標於2011年10月12日提出注冊申請,並於2012年12月7日核準注冊。查詢結果顯示該商標核定使用範圍為第9類的“報警器; 電鎖; 電線; 防盜報警器; 擴音器喇叭; 錄像機; 攝像機; 聲音警報器; 網絡通訊設備; 揚聲器音箱”。


小米“米家”商標被判侵權賠1200萬,是碰瓷還是正當維權?(2)

2016年3月29日,在小米公司生態鏈2016春季溝通會上,小米創始人兼CEO雷軍對外宣布將推出生態鏈獨立品牌,MIJIA,中文名為“米家”。作為從互聯網起家的公司,小米一向很注重品牌保護,之前就注冊了“小米”、“紅米”、“紫米”等一堆商標。發布MIJIA時也注冊了一係列的“MIJIA”商標,其中就有第9類。

二、案件的焦點

1、為什麼小米的米家注冊了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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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一出,很多人認為這是商標審核的鍋。既然給小米注冊了,為何不能用?首先,我們要了解商標審核通過是限定使用類別的,有些相似的商標注冊在不同類別裏也可能通過的。另外一點,小米注冊的是“MIJIA”,中文“米家”並不包含其中。我公司曾想注冊一個四個字的中文商標,但是因為隻有一個字不同無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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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安公司注冊的“米家 MIKA”是包含了米家中文字樣的,先於小米公司注冊,所以小米公司當時估計也是沒辦法注冊中“米家”。但在宣傳當中,小米是把MIJIA和米家一起使用的。

2、聯安公司是否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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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安公司注冊涉案商標的時間是在2012年,而小米方麵宣布推出“米家”品牌的時間是在2016年。因此,本案並不是搶注他人商標再提起訴訟的情形,聯安公司注冊本案商標並無惡意。

3、30%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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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5日小米科技在武漢大學召開新品發布會,雷軍當場宣布了一個小米董事會的決議:今後小米的硬件綜合淨利潤率永遠不超過5%,如超過,將會以合理的方式返還給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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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萬是通過估算30%的利潤計算出的,而這個計算方法也有具體提及。至於這個計算方法是否準確,我不是專業人士就不做評價了。

3、小米公司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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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公司對此次判決已經有公開回應,一方麵是認為杭州聯安所擁有商標是“MIKA米家”,小米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關組合。本次訴訟隻影響小米140款使用米家商標中的10款,小米“米家”商標絕大部分權益與此無關。另外,小米強烈否認一審判決中杭州中院提及的小米利潤率30%的說法。小米2018年報中已披露小米硬件綜合稅後淨利潤率低於1%。

三、結語

從事件的脈絡來看,杭州聯安公司算不上碰瓷。至於為何2017年的官司拖了2個才有結果,我們無從得知。現在隻是一審,小米以後能不能用“米家”,還得看上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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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這個官司讓我想起了清華大學全國“打假”的事情,因為當地是清華街道、清華路而取名XX清華幼兒園之類的名字成為被告。這算不算過度維權呢?

你認為小米侵權了嗎?歡迎大家發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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