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1-14 來源:互聯網 瀏覽量:
2019年12月31日下午16時許,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漢中門派出所接到市民陳女士報案,稱自己剛發現 ,無緣無故在支付寶中“貸款”11.5萬元,而且沒有任何貸款記錄,“莫名其妙”的貸款讓案件辦理民警也一頭霧水。民警抓住支付寶貸款為突破口,致電支付寶客服了解到電腦端可以查詢到支付寶全部交易記錄,於是引導報警人用電腦進行查詢,發現自2019年11月3日至12月5日先後有4筆貸款,都通過支付寶轉賬形式轉給了“*某明”,但交易記錄都從手機端被刪除。
民警在幫助報警人回憶貸款辦理日期時陳女士突然想起來,每筆貸款辦理時都將手機交給過陶某使用,而且手機給陶某使用時陳女士都沒盯著。至此民警懷疑支付寶轉賬記錄中的“*某明”姓女子與陶某為同一人。
原來,嫌疑人以幫助陳女士做網絡推廣為由,多次使用她的手機,民警便讓陳女士繼續以需要做網絡推廣為由,約嫌疑人到營業場地內見麵,1月12日,嫌疑人終於再次露麵,民警當場將其抓獲。
經審訊,陶某承認自己以在網上幫陳女士推廣為由使用其手機,後趁她不備時偷偷通過陳女士手機支付寶軟件中貸款程序貸款並將錢款轉給自己。前後貸款4次,共計11.5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已被抓捕歸案,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在此,警方提示廣大市民朋友,臨近新年盜竊案件多發,增強防盜意識,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同時加強網絡安全意識,一旦財物被盜、被騙,請及時報警。
來源:荔枝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