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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辦發布新規:社交網絡群組群主應實名並負責

時間:2017-09-08 來源:互聯網 瀏覽量:

       9月8日消息, 就在昨天晚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外發布了《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並將於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在這次的新規中,網信辦對於社交工具中聊天群組的群主責任做出了明確,並規定群主應該實名並履行相應的責任。

網信辦發布新規:社交網絡群組群主應實名並負責(1)
網信辦發布新規:社交網絡群組群主應實名並負責(圖片來自於穀歌)

       網信辦提到,一些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落實管理主體責任不力,部分群組管理者職責缺失,造成淫穢色情、暴力恐怖、謠言詐騙、傳銷賭博等違法違規信息通過群組傳播擴散,一些不法分子還通過群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破壞社會和諧穩定,人民群眾反映強烈,亟待依法規範。

       在這次的規定中網信辦明確要求,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製度。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使用者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建立信用等級管理體係,合理設定群組規模,實施分級分類管理,並采取必要措施保護使用者個人信息安全。

       與此同時,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台公約,規範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構建文明有序的網絡群體空間。互聯網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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